回复:申请赴美非移民签证问答
使用这项服务所需的文件材料包括:
中信实业银行开具的签证申请费收据
护照有效期必须比本人预期赴美日期长至少六个月
两张贴好二吋近照(摄于最近六个月内,50毫米*50毫米)填妥的DS-156签证申请表(中、英文各一份)。
16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申请人须填写两联申请补充信息表(DS-157),中英文各一联。
使用过的美国签证原件。复印件无效。如签证在旧护照上,申请时须同时递交该旧护照。
其他申请材料,如经济担保、邀请信等。
返签的F, J和H申请人须回原签证所示的同一所学校或公司学习、科研或工作,或使用与上次相同的移民局批文。
返签的H-1和L-1申请人须递交国土安全部签发的I-797表和经公证的I-129表的复印件。
返签的F-1和M-1申请人须递交有效的SEVIS I-20 表。
返签的J-1申请人须递交有效的SEVIS DS-2019表。
根据不同城市和不同的分支机构,申请人可在申请批准后4至8个工作日在递交申请的中信银行领取护照和签证。
签证官根据什么判定是否批准签证申请?
《美国移民和国籍法》第 214 条 (b) 款规定:“申请入境时,任何一位外国人在出示足够证据向领事官员证明他为非移民之前,都被假定有移民倾向。”申请旅游或留学签证的申请人必须满足美国移民法的要求,否则将被依法拒签。214 条 (b) 款中最基本的要求是旅游或留学申请人应在美国境外有其无意舍弃的居所。证明如此居所的存在,申请人可出示其与本国有着紧密联系,因而在赴美短期停留后必将回国的证据。依据美国法律,这样的证据须由申请人提供。签证官的工作并不轻松,他们必须在很短的时间内决定申请人是否符合获得非移民签证的条件,大部分决定都是在简短的面谈和审查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后做出的。